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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代理

一、代理方式


1、区域性代理(指定的区域范围)。
2、专项代理(以工程项目代理或某类产品代理为主)。
3、其它双方约定的代理事项及方式。

二、资格审查和权限

1、由营销中心负责代理商的集中管理,对代理商的资质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代理方式等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审批。
2、依据相关资料和初审结论对代理商进行最终审批确认。

三、资格审查内容

(1)代理方真实性、合法性审查。查验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确认长驻住址等。
(2)代理方资信审查含资信评价、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财务报表)、信誉情况。
(3)从事代理类或产品的经营、关系、活动及攻关能力情况。
(4)其它相关直接或间接的审查内容。

(5)资格审查应统一立卷、建档专人管理。


四、凡省级代理商授权须与本公司签订省级代理合同并向本公司缴纳一定的市场保证金,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否则本公司保留取消其省级代理资格权利.